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支持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机制,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推动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公园、广场、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文明建设宣传阵地。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