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在文明观赏方面,遵守下列规范:

(一)遵守观赏秩序,服从现场管理;

(二)尊重参演、参赛、导览人员和其他观众,文明喝彩、助威;

(三)爱护场馆设施、展品,维护场馆清洁卫生;

(四)遵守关于拍照、录音、录像的规定;

(五)其他文明观赏行为规范。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