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树立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旗、国徽、国歌的尊严。

弘扬长征精神与抗震救灾精神,发挥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两河口会议会址、卓克基会议会址、毛儿盖会议会址、巴西会议会址、"5·12"汶川震中纪念地等红色资源的作用,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爱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遵守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传播优秀地域文化,树立阿坝文明形象。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