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鼓励采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分制、智能回收、监测评价等方式,促进单位、家庭和个人养成分类投放习惯,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