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条例/第四章 数据市场第五十二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数据交易规则,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全流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控的数据流通体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