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九章 联系代表和视察工作第五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