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主任会议第三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