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第四章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第三十条有效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燃用企业应当执行商品煤质量标准。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