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炭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