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十八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