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收藏革命文物的单位及时抢救修复濒危可移动革命文物,改善藏品保管环境和陈列展览条件,加强可移动革命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