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为非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提供场所、设备、电源等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