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只能用于相互通信、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并在业余业务或者卫星业余业务专用频率范围内收发信号,但是参与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除外。

鼓励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及团体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提供应急通信服务,并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