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八条有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和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以及政府采购情况,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