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在预算执行中,对上级人民政府增加的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的专项转移支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