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的审查和批准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大会提交修改后的预算草案和报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