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重点是:

(一)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财政经济政策,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

(二)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反映绩效情况;

(三)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是否适当;

(四)财政政策和工作措施是否可行;

(五)预算安排的政府债务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有可行的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六)其他与预算有关的重要事项。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