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九条有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工作,鼓励相关组织和个人对动物防疫工作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动物疫病保险业务,鼓励动物饲养场和农村牧区散养户参加动物疫病保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