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三章 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第二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的储备。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