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履行消防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