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