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章 建筑垃圾与农牧业固体废物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减少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的使用,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者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填埋、焚烧。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回收农用薄膜,以旧换新。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