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

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减少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的使用,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者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填埋、焚烧。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回收农用薄膜,以旧换新。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