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尾矿、煤矸石、废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封场,并进行土地复垦,复垦后应当做好覆盖层的维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