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公安边境管理部门负责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管理,边境治安、人口、户籍管理,边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和陆地国界附近生产作业活动的检查管理,在边境防范、制止和打击非法出境入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外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开展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