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