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城市绿化应当遵循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绿化、美化与彩化相协调,生态、景观与文化相统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严格保护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