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第四章 交流与合作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港澳台地区和梅州、赣南等其他地区客家文化艺术团队到本市开展客家文化演出、展示等活动;鼓励本市客家文化艺术团队到市外、国(境)外开展客家文化演出、展示等活动。属于公益演出、展示活动的,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给予相应扶持。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