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红色文化遗存的传承利用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保证红色文化遗存安全为前提,加强对红色文化遗存时代内涵和历史价值的发掘、研究和宣传展示,注重对红色文化遗存原有历史信息的延续和红色文化的传承。

禁止歪曲、贬损、丑化红色文化遗存。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