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辅警的招聘、管理和监督。机构编制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工作,用人额度核定标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负责辅警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公安机关做好辅警招聘、薪酬标准确定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辅警的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辅警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