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共停车场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