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章 机动车停车行为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机动车进入停车场,遇有停车位已满无法进入时,不得占道等候。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开放内部循环,引导车辆进出,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出入口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