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负责维护其经营范围内的停车设施,保持道路停车设施完好。

停车场出入口因行车对人行道造成损坏的,按照谁经营、谁养护的原则,由经营管理者及时进行维护。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