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三十三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需要。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