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红十字会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红十字会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