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效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凿井取用地下水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限期封闭其取水工程,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