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禁止向河流、湖泊、水库、河道、沟道、渠道等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