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放行信号时,快速通过,不得在路口内逗留、缓行;

(二)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并已进入路口的车辆先行;

(三)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