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动、拆除或者损毁、危害海绵城市设施。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