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继续享受原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