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第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制止破坏古生物化石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