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第十五条有效除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