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包工程的,联合体各方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资质类别不同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