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