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