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第五条有效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