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参与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分析和决策。总会计师的设置、任职资格、任免程序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