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