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预警、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和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