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六十条有效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或者昏迷状态等特殊原因,无法收集证据,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中止交通事故认定时限。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在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